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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荒地”发展农家乐受农业发展鼓励

2016/6/29 9:25:02      点击:
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对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家院项目用地,各地要将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农业部下发《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指出。


鼓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发展农民自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与一般农区土地相比,以发展休闲农业的项目对土地进行开发,土地价值将获得更高反映。支持农民发展农家院,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可用于休闲农业。鼓励利用村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休闲农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发展休闲农业。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对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利用“四荒地”发展休闲农业,其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另外,还将加快制定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


而作为力挺“休闲农业”的一份文件,《通知》亦提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休闲农业O2O能力等扶持举措,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亦在制定中。